近年來,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數量快速增長,并呈現產業鏈條式發展特征,一般不是單個人員完成全部詐騙過程,往往由幫助引流、支付結算、具體實施詐騙等分工組合而成。
近日,無為市人民檢察院審結了一起幫助詐騙分子引流的案件,下面跟著蕪檢君一探究竟吧!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份至7月份,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在明知他人可能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情況下,仍然租賃辦公場地,招募人員冒充證券公司客服幫助上線詐騙犯罪分子撥打電話邀請他人添加微信群或關注公眾號(即所謂的“引流”),因為李某某等人的引流行為,導致被害人被騙10萬余元人民幣。
蕪檢君提示您
一、接到陌生電話需謹慎。您日常生活中可能經常接到向您推薦股票、投資理財、刷單的電話,對于來源不明的陌生電話,請您一定要仔細辨別,千萬不可按照電話指引進行轉賬操作。
二、發現異常及時報警。如果您一時大意按照要求向陌生賬戶轉了款,千萬不要輕信再交納所謂的“保證金”可以退還已經支付的款項的承諾,這樣只會讓您損失更大,而是應當果斷止損、及時報警。
同時也鄭重提示:要增強法律意識,不要以為自己沒有直接實施詐騙、只是撥打電話拉拉群,這也是詐騙分子的“幫兇”,同樣構成詐騙犯罪。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來源 無為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