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共有兩億四千六百萬人,占全國人口的18.7%,人口老齡化進程不斷加快,侵犯老年人權益的案件數也逐年上升。下面讓我們通過三個案例來看看《民法典》是如何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
基本案情:龐阿姨,今年78歲,育有六名子女,除一子女已故外,其他均已成家。龐阿姨以拾荒及領取低保金為生,現年老體弱,五名子女均不積極履行贍養義務。后龐阿姨向某縣人民法院起訴,該院考慮到部分子女還需贍養前夫等現實情況,遂判決龐阿姨的兩名子女于判決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一定的贍養費。
蕪檢君說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北景钢?,龐阿姨的五名成年子女,理應承擔對母親的贍養義務,按時給付贍養費、予以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基本案情:李叔叔與妻子已年過八旬,未育有子女,兩口子體弱多病,大部分親屬也居住在其他城市,只有一個遠房侄子李某某在身邊代為照顧和照料。他們希望百年后將財產交給侄子,經過咨詢律師,遂與自己的侄子李某某簽訂了遺贈扶養協議。
蕪檢君說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遺贈的權利?!北景钢?,因李叔叔和妻子無法定繼承人,希望百年后將自己的財產交給遠方侄子李某某,對此我們的民法典通過遺贈撫養協議的法律規定予以了保護。
基本案情:王叔叔,今年62歲,在某銀行先后購買了100萬HT和50萬的HA理財產品,簽訂了《資產管理合同》和《風險揭示書》,三年后,其申請贖回份額100萬的HT投資項目時,只收回了80萬元。
蕪檢君說法
當前銀行理財產品分為自營和代售產品,代售產品也分成HA低風險和HT高風險產品,我們的老年朋友們在銀行投資時一定要根據自己的風險接受程度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必要時可咨詢專業人士。
守護夕陽紅,檢察在行動!尊老始終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我們堅信,隨著《民法典》的全面落實,我們老年人一定會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安。